美国诉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
美国诉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商务部网
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是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同时也是美国对单一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美国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的裁决结果显示,130多家中国应诉企业中,获得零税率的仅有天津美克公司一家。在法律程序方面,本案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市场导向型产业问题、单独税率问题和替代国问题。从美国商务部对本案的初裁和终裁的观点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仍然是中国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诸多问题的根本,同时也表明中国企应对美国反倾销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案情介绍
时 间 事 件
2003年10月31日 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接受申请
2003年10月31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立立案号
2003年01月10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启动产业损害调查程序
2003年11月21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2003年11月24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延长立案的时间
2003年12月17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企业100多家,涉案金额为9.579 亿美元
2004年01月09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初步确定涉案产品是否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2004年01月12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初裁结果提交给美国商务部
2004年01月20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意见送美国商务部
2004年06月24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的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90%~198.08%
2004年07月15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及其终裁阶段的时间安排
的倾销幅度进行修正,将2004年6月24日初步裁定被征收普遍税率的部分中国企业修改为适用“单独税率”
2004年09月09日 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初裁结果进行修正
2004年11月09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2004年11月17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作出反倾销终裁,涉案的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0.79%~198.08%
2004年12月10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涉案产品是否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终裁,进行投票表决;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作出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名委员均作出肯定性裁决
2004年12月22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终裁结果提交给美国商务部
2004年12月28日 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进行修正,其中包括对部分中国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进行修正,对单独税率结果进行修正,而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与 2004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中企业的数量是一致的
二、调查过程概要介绍
(一)涉案产品
被调查产品为木制卧室家具。木制卧室家具一般(但不限于)按组合形式进行设计、生产和销售,通常称为卧室套或卧室组。其中,各组成部分基本上采用同种风格、同种材料或相同外观。涉案产品主要由木制材料(包括实木和加工过的木制材料,如木屑、纤维)或其他木制材料(夹板、同向夹板、塑合夹板和纤维板)制成,无论是否带有木制饰面或贴面或压面,无论是否含有非木制部件或装饰(例如,金属、大理石、皮革、玻璃、塑料或其他树脂),无论是否已组装、完工或成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5090.40、94035090.80、70099250。
(二)调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