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诉中国抽屉导轨反倾销案
美国诉中国抽屉导轨反倾销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商务部网
本案为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申诉方撤诉的4起案件(其他3起为手推车反倾销案、蜂蜜反倾销案和环形焊碳质管道管反倾销案)之一。争论的焦点几乎涉及倾销幅度确定的所有要素,本文选择主要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即:替代价格、海运运费、钢片抵消、能源、国际内陆运费支出。希望通过对争论焦点的介绍和分析为金属制品工业及其他行业应对美国反倾销调查提供借鉴。
一、案件概况及特点
二、争论的焦点
(一)抽屉导轨的替代价格
在本案,美国选取印度作为替代国。申诉方认为,美国商务部在计算最终倾销幅度时,应以申诉方
应诉方指出,商务部应拒绝接受申诉方所提供的关于钢铁的数据,并继续使用在初裁中所使用的数据,因为:(1)该数据中关于冷轧钢板的价格与应诉方用于生产抽屉导轨的冷轧钢带并不相关;(2)该价格数据并未具体说明钢板的厚度。
美国商务部同意应诉方的意见。在初裁中,美国商务部使用了印度1994年版的《钢铁产业统计》(印度钢铁公司出版)中的公共信息。由于该信息提供了与应诉方使用的商品规格最为相近的钢铁的价格,所以尽管申诉方所提供的替代数据比印度钢铁公司的数据更接近于调查期,美国商务部在终裁中仍继续采用这一信息来源,而非申诉方所提供的数据。考虑到通货膨胀,美国商务部对印度钢铁公司的数据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冷轧钢的价格。美国商务部注意到,申诉方所提供的数据更能反映出抽屉导轨制造商所应支付的钢铁价格,但并没有事实依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