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B并购苏泊尔案
SEB并购苏泊尔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网 来源:《<反垄断法>下的企业并购实务》
本次经营者集中事件中当事人分别为苏泊尔和SEB。苏泊尔在中国的炊具和家用小电器市场中赫赫有名。SEB是全国炊具、小家电业巨头,其中电热水壶等9类产品全球销售额第一。2006年,SEB的营业额逾20亿欧元。但SEB今年发展势头萎缩,2005年,其在法国和欧共体内的销售额分别下降5.3%和2.6%,在法国的三条生产线面临关闭的危险。近年来,SEB在中国收购国营上海红星电烫斗厂,还与爱仕达、威尔等炊具生产商分别洽谈收购意向。有分析认为,通过收购中国企业,将生产、销售中心“外迁”至中国,同时借机打入中国市场,已是SEB必然的全球战略选择和发展途径。
评论认为,这是国家六部委于2006年8月初公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之后,第一宗触及反垄断“红线”的案例。此前,浙江民企爱仕达集团等6家公司联名提出“本次并购将会造成外资对国内市场的绝对垄断”并呼吁有关部门叫停。
根据苏泊尔公司的公告,SEB将从苏泊尔的股东(苏泊尔集团及苏增福、苏显泽父子)处购买苏泊尔14.38%的股权;同时,苏泊尔将对SEB定向发行4000万股新股,发行完成后SEB累计持有股份升至30.24%,SEB并要约收购约6645万股(占收购完成后总股本的30.76%)。双方约定,上述协议转让价、定向发行价和部分要约收购价均为18元/股,高于苏泊尔16.34元/股的历史最高价。为获得苏泊尔61%的股权,SEB将累计耗资人民币23.7亿元。本次转让完成后,苏氏父子及苏泊尔集团仍将持有苏泊尔6063.2万股,占17.01%。此前,苏泊尔集团持股40.14%,苏氏父子分别持股16.97%和1.7%。而在苏泊尔集团,苏增福控股51.89%,苏显泽持有5.20%股权。
国内苏泊尔的主要竞争对手爱仕达等6家企业认为,该并购涉嫌“垄断”,并指出苏泊尔案已触及《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的垄断审查底线。例如,该文件规定的反垄断审查标准之一为“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而苏泊尔2005年的销售额超过15亿元,2006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就达9.5亿元。又如,《规定》中另外一个反垄断审查标准为“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而根据中国行业企业信息中心2006年2月发布的数据,苏泊尔品牌销售量和销售额均排全国第一,分别占全行业份额的41.08%和39.69%。
消息公布后,浙江省发改委、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等部门启动专题调研,对上述收购案展开调查。浙江省发改委同时发出“外资并购”预警,要求“关注外资新动向”,“即国外强势企业意图将省内具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扼杀’在变强之初,从而影响浙江产业安全”。
而在反对生郎中,苏泊尔董事长苏显泽却向外界表示,“一口锅不涉及产业安全”。